博屯山
在今吉林九台市境。《清一统志 ·吉林一》: 博屯山 “在 (吉林) 城西北二百里。周三十里。山北有小山,上有金罗索墓”。光绪 《吉林通志》卷18: 博屯 (一作博敦) 山 “城西北二百里,高一百步,周三十里。北有小山,上有金娄室墓”。“博屯”,满语意为 “粗豪”。
在今吉林九台市境。《清一统志 ·吉林一》: 博屯山 “在 (吉林) 城西北二百里。周三十里。山北有小山,上有金罗索墓”。光绪 《吉林通志》卷18: 博屯 (一作博敦) 山 “城西北二百里,高一百步,周三十里。北有小山,上有金娄室墓”。“博屯”,满语意为 “粗豪”。
1918年置,属新疆迪化道。治所即今新疆呼图壁县。清徐松 《西域水道记》 卷3: “准语,胡图克拜者,吉祥也。今彼中之谚,易曰呼图壁,译为有鬼。” 1930年属迪化行政区。后直属新疆省。1949年改名
又名连窝镇。即今河北景县东北四十六里连镇乡,为南运河渡口。明于此设连镇驿丞。清又于此设千总。
即今江西泰和县东北沿溪乡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7: 泰和县东北 “五里至矶头汛,又十里至沿溪渡汛”。
在今四川广汉市东北小汉镇。清嘉庆《汉州志》卷9:小汉镇“在州北二十里。通德阳路,凭石亭江险”。在四川省广汉市东北部。面积28平方千米。人口2.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小汉,人口700。1949年为小汉乡,1
即塔波。西藏古地名。在今加查、朗县等县境。
一名句骊河。即今辽宁西部之辽河。清乾隆《钦定盛京通志》卷25:辽河“国语曰老哈,即古句骊河也。……今名巨流河”。
1921年由荆南道的宜昌、江陵、公安、石首、监利、松滋、枝江、宜都、长阳、兴山、巴东、五峰、秭归十三县及襄阳道的荆门、当阳、远安三县合置,属湖北省。治宜昌县 (今湖北宜昌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巴东、五峰
在今贵州贵阳市南二十五里。明郭子章《黔记》卷7:“相传昔有隐士习黄石冲举之事甚笃,忽有道士从假牛耕石田种玉,隐士与之。方耕,隐士妻来牵牛,道士怒,遂舍之。至今石上犹存耕犁之迹。”
1947年由凤阳县析置,治蚌埠集 (今安徽蚌埠市)。解放后1949年4月隶皖北行署区。1952年复属安徽省。(蚌bèng) 在安徽省北部偏东、淮河两岸。全市面积5952平方千米(市辖区446平方千米)
西汉元鼎六年 (前111) 置,属汶川郡。治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一百二十里较场乡南迭溪。《寰宇记》 卷78卫山县: “县西有蚕陵山”,遂以为名。地节三年 (前67) 属蜀郡。东汉改为八陵县。《后汉书·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