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潘郡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潘州置,治所在茂名县 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、茂名、电白、吴川等市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潘州。
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潘州置,治茂名县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同潘州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为潘州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潘州置,治所在茂名县 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、茂名、电白、吴川等市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潘州。
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潘州置,治茂名县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同潘州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为潘州。
在今广东电白县北。《清一统志·高州府二》:三桥堡“在电白县(治今电城镇)西七十里三桥河北。明宏治十年置,有城,周三百六十丈”。
唐置,属海陵县。在今江苏启东市北。五代周显德五年(958)置海门县。
唐安西都护府属地。在今乌兹别克斯坦东部纳林河北岸。《新唐书·西域传》:宁远国“居西鞬城,在真珠河之北”。
亦名徐杭山、徐侯山。在今江苏苏州市西北。《吴越春秋·夫差内传》: “越王乃葬吴王以礼,于秦余杭山卑犹。” 《清一统志·苏州府》: 夫差墓“在长洲县西北卑犹山”。即“秦余杭山”。
①亦作红桥镇。即今江苏邗江县东南四十里红桥镇。民国 《江都县续志》 卷1: 虹桥镇 “在县城东南,桥跨扬子桥闸下引河,下游东与佛感洲相接”。②民国时置,即今浙江乐清市东北二十六里虹桥镇。(1)在河北省
①西汉元封五年 (前106) 置,为十三州刺史部之一。东汉时治所在陇县 (今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、宁夏,青海湟水流域,陕西定边、吴旗、凤县、略阳和内蒙古额济纳旗一带。三国魏黄初中移治
亦称晋绥边区。包括山西西北部和绥远 (后并入内蒙古自治区) 东南部广大地区。东起平绥 (今京包铁路)、同蒲铁路,西至黄河,南迄汾 (阳) 离 (石) 公路,北达绥远之包头、百灵庙、武川、陶林。1937
即今新疆和静县东巴音。1945—1949年在此置荛鲁都斯县。
一作汴水。即今河南荥阳市西索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河南郡荥阳:“卞水、冯池皆在西南。”古水名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指今河南省荥阳市西南索河。
一名青羊肆。即今四川成都市西南通惠门外青羊宫。《寰宇记》 卷72华阳县: 青羊肆,“ 《蜀本记》 云: 老子为关令尹喜著 《道德经》,临别曰:子行道千日后于成都郡青羊肆寻吾。今为青羊观也”。明初重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