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县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
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1953年撤销,县城设包头市,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。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
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1953年撤销,县城设包头市,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。
即土尔扈特西旗。旗府驻地在今青海兴海县西那家附近,后迁今青海刚察县北。
明永乐十三年 (1415) 置, 属安府。 治所在今越南中部义静省境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2安南安府: 茶笼城 “在府北。 宣德初, 黎利作乱,自老挝还宁化州, 官军与
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之海拉尔河。《辽史·营卫志》: 太祖五院部 “瓯昆石烈。太宗会同二年,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,命居之。三年,益以海勒水之地为农田”。古水名。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海拉尔河。《辽史·食货
在今山西忻州市西南七十里牛尾庄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明永乐五年(1407)建,在今云南武定县西北七十里。有土巡检司。清废。
南朝陈置,治所在绥越县 (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境。隋废。南朝陈置,治绥越县(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)。属桂州。辖境相当今富川瑶族自治县一带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废
在今四川彭州市北四十五里永定乡西小河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7彭县: 鹿耳溪 “源出县西北曲尺山,东流入新繁县之清白江”。
东汉建安初置,治所在长广县(今山东莱阳市东五十里)。旋废。西晋咸宁三年(277)复置,属青州。治所在不其县(今山东青岛市北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青岛、莱阳、莱西、即墨诸市及海阳县地。北魏移治胶东城(今山东
1913年由陇东道改置,属甘肃省。治平凉县 (今甘肃平凉市)。辖境约当今甘肃环县、镇原、平凉、华亭以东和静宁、庄浪、张家川3县及宁夏固原地区所属诸县。1927年废。1914年6月由陇东道改名,治平凉县
一作大鳌山。别名游山。在今安徽黄山市黄山区南二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8太平县“尚书山”条下:“又西南十里为大鳌岭,高二百丈,亘三十里。别名游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