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董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。清代属镇边厅,后于此置勐角董土千总。傣语 “勐”为地方,“董” 为集中,意即集中的地方。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。清代属镇边厅,后于此置勐角董土千总。傣语 “勐”为地方,“董” 为集中,意即集中的地方。
亦名西平隘。在今四川雷波县东北一百里。《清一统志·叙州府二》:西平隘“与马边厅接界,为番民出入之道,有把总驻守”。
明永乐四年(1406)置,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中甸县南部的小中甸。“杨塘”即藏语“洋塘”,意为第二块坝子。嘉靖元年(1522)改属永昌军民府。后废。
明洪武二十七年 (1394) 改肃州路置,属陕西行都司。治所即今甘肃酒泉市。辖境相当今甘肃嘉峪关、金塔、酒泉三市县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部地。清雍正二年 (1724) 废。见“肃州(1)”。
在今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西北。旧属天河县,明置土巡司于此。
即今河北魏县西南三十二里北皋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6魏县:“北皋镇在县西北,界成安、临漳之间,商民辐集,有北皋堡。”《清一统志·大名府二》:北皋镇“明嘉靖三十年筑城,与双井、沙口俱称境内巨镇”。(1)古
即今安徽歙县东北扬溪河西岸北岸镇。清乾隆《歙县志》卷1《都鄙》有北岸村。
即今辽宁凤城市西北九十里四门子镇。民国徐曦《东三省纪略》卷10奉天省矿产表:凤城县四门子产金。
清雍正三年 (1725) 置,属辉特部。驻牧地当在今青海共和县东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青海辉特部: “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。”
明正统五年(1440)置,属松潘卫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境。后废。
金置,属高密县。在今山东胶南市南之古镇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