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半
明代属车里宣慰司。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。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设勐伴土便委。后亦称勐帕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半” 为巨人脚印,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。
明代属车里宣慰司。即今云南勐腊县北五十八里勐伴镇。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设勐伴土便委。后亦称勐帕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半” 为巨人脚印,意即有巨人脚印的地方。
即今陕西洛川县东北永乡北冯家村。1937年8月在此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,通过了《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》和《抗日救国十大纲领》,制定了全面抗日路线,坚持抗日统一战线中的无产阶级领导权,建立
在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一百八里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康熙二十一年(1682) 设掌寨。
三国蜀析兴古郡盘南置, 属降都督, 旋废。西晋永嘉五年 (311) 复置,属宁州。治所在梁水县 (今云南开远市)。辖境约当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,北至江川、华宁诸县,东有砚山县
在今福建莆田县东平海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6兴化府莆田县 “海” 条: “有峰头澳,在府东平海卫南。嘉靖三十八年官军击倭于峰头澳,破之,倭遁去,又追败之于野马外洋。”在今福建省莆田市东平海南。明嘉靖三十
又作堂溪。在今河南舞阳县东。古房国地。《左传》: 定公五年 (前505), 吴夫㮣 “奔楚为棠谿氏”。《战国策·韩策一》: “韩卒之剑戟,皆出于冥山、棠谿……。” 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吴房
在今浙江遂昌县东。《明 一统志》 卷44处州府: 瑞山 “在遂昌县治南。昔有异人,乘白虎至山创庵,炼丹有紫云之瑞,丹成上升。其丹灶虽圮,时有瑞气盘结于上”。
①即今福建漳浦县治。唐开元四年(716)漳浦县自今云霄县徙治于此。②即福建漳浦县南之南溪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9漳浦县:南溪“在县城南,即李澳川也……《志》云,李澳川傍旧有李姓者居此,因名”。唐置,即今福
又称禄康插木、龙王潭、龙王塘。即今西藏拉萨市内布达拉宫后之龙王潭。清《西藏图考》卷5:“在布达拉后有一池,约四里,中建八角琉璃亭。又名水阁凉亭。”
清乾隆三十五年(1770)改广西府置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泸西县。辖境约当今云南泸西、弥勒、师宗、丘北等县地。1913年废为广西县。清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改广西府置,治今云南省泸西县。直隶云
即今四川白玉县东北河波乡。民国 《白玉县图志》 乡镇: “本县北以河坡,东以昌太,南以大吉,西以本城为五路保正驻劄办事之所。” 同书 《路道》:河波 “人烟稠密,北通德格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