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:黄金。 古代犯人误犯刑律,允许出金赎罪。语出《书.舜典》:“金作赎刑。”孔安国传:“金,黄金。误而入刑,出金以赎罪。”汉.王符《潜夫论.述赦》:“金作赎刑,赦作宥罪,皆谓良人吉士,时有过误,不幸
同“被绣昼行”。宋辛弃疾《水龙吟.次年南涧用前韵为仆寿仆与公生日相去一日再和以寿南涧》词:“金印明年如斗。向中州,锦衣行昼。”偏正 指富贵得意时回归故乡,光耀祖宗家门。宋·辛弃疾《水龙吟·次年南涧用前
《庄子.外物》:“庄周家贫,故往贷粟於监河侯。监河侯曰:‘诺,我将得邑金,将贷子三百金,可乎?’庄子忿然作色。监河侯,即魏文侯。庄周向魏文侯借粮,魏文侯不能救燃眉之急,却要庄周寄希望于他将来得邑金后的
《后汉书.周磐传》:“公府三辟,皆以有道特征,磐语友人曰:‘昔方回、支父啬神养和,不以荣利滑其生术。吾亲以没矣,从物何为?’遂不应。”唐.李贤注:“《列仙传》曰:‘方回,尧时隐人也。尧聘之,练食云母,
参见:挈瓢
贫穷是读书人的常事。 旧时勉人安贫乐道之语。语出《列子.天瑞》:“荣启期曰:‘贫者士之常也,死者人之终也,处常得终,尚何忧哉!’”《后汉书.独行传.范式》:“贫者士之宜,岂为鄙哉!”(宜:犹“常”。
朱买臣(?-前115年)字翁子。西汉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早年家境贫寒,喜好读书。家无田产,常以砍柴卖柴为生。他肩挑柴禾,沿街叫卖,边走边翻卷诗书,背诵朗读。他的妻子感到羞耻而离开了他。后朱买臣在50
古代求学的人一定有老师。 表示学贵师承。语出唐.韩愈《师说》:“古之学者必有师。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。”明.宋濂《赠会稽韩伯时序》:“余闻古之学者必有师,师以传经为尚。”清.秦瀛《小岘山人文集.
同“蜡代炊”。元于石《夜烧松明火次韵黄养正》:“爨下有蜡可代薪,笑我夜寒痴坐然。”
陈寿《三国志.魏书.武帝纪》裴松之注引司马彪《九州春秋》:“时王欲还,出令曰:‘鸡肋’,官属不知所谓。……修曰:‘夫鸡肋,弃之如可惜,食之无所得,以比汉中,知王欲还也’。”“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”,比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