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晨得知真理,即使当晚死去,也是可以的。 表示求知心切。语出《论语.里仁》:“朝闻道,夕死可矣。”《汉书.夏侯胜传》:“胜、霸既久系,霸欲从胜受经。胜辞以罪死。霸曰:‘朝闻道,夕死可矣。’胜贤其言,
《论语.卫灵公》:“〔孔子〕在陈绝粮,从者病,莫能兴。子路愠,见曰:‘君子亦有穷乎?’子曰:‘君子固穷,小人穷斯滥矣。’”后因以“在陈之厄”称饥贫急难等困境。《镜花缘》五一回:“幸亏女大王将衣箱送还;
薰,香草;莸(yóu),臭草。一薰一莸,比喻善恶混杂,后果严重。公元前656年,晋献公欲立骊姬为夫人。先用龟甲占卜不利,又用蓍草占卜吉利。献公说:“那就按蓍草说的办。”占卜人说:“蓍草作为占卜器具不如
见“半路出家”。明·朱国祯《涌幢小品·俚诗有本》:“茅鹿门先生,文章擅海内,尤工叙事志铭,国朝诸大家皆不及也。晚喜作诗,自称~。”
生死之交,即能舍命相助的朋友。《后汉书.赵岐传》:“嵩先入,白母曰:‘出行,乃得死友。’”《后汉书.范式传》:“若二子者,吾生友耳。山阳范巨卿,所谓死友也。”巨卿:范式的字。【词语死友】 汉语大词
《三国志.魏书.贾逵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杨沛字孔渠,冯翊万年人也。初平中,为公府令史,以牒除为新郑长。兴平末,人多饥穷,沛课民益畜干椹,收䝁豆(䝁,音lāo,䝁豆,野绿豆),阅其有余以补不足,如
原指刑法一经制定,就不可改变。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,不知变通。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,凡是涉及犯法之事,即使罪行很轻,也不要赦免。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,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,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
《韩诗外传》卷一〇:“臣闻之酒入口者舌出,舌出者弃身,与其弃身,不宁弃酒乎?”酒一入口则话多,话多必有失,容易带来祸患,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喝酒。后因以“酒入舌出”形容酒一入口,话就多,容易带来损失。汉.
尘俗之中的人,意即寻常之人。《世说新语.任诞》:“阮步兵丧母,裴令公往吊之。阮方醉,散发坐床,箕踞不哭。裴至,下席于地哭,吊唁毕便去。或问裴:‘凡吊,主人哭,客乃为礼;阮既不哭,君何为哭?’裴曰:‘阮
可人:使人满意的人。期:期待。 书读到惬意的地方很快完了,情投意惬的朋友却久等不来。 比喻世事难得尽如人意。语出宋.陈师道《绝句四首》:“书当快意读易尽,客有可人期不来。世事相违每如此,好怀百岁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