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铸刑鼎
鲁昭公二十九年(前513),晋国大夫赵鞅和荀寅,把前执政范宣子所制的刑法刻铸在鼎上,公之于众。《左传.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晋铸刑鼎,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。”
鲁昭公二十九年(前513),晋国大夫赵鞅和荀寅,把前执政范宣子所制的刑法刻铸在鼎上,公之于众。《左传.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晋铸刑鼎,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。”
参见:易水歌
参见:拟肘
《国语.晋语七》:“昔克潞之役,秦来图败晋功,魏颗以其身却退秦师于辅氏,亲止杜回,其勋铭于景钟。”三国吴.韦昭注:“景钟,景公钟。”春秋时,晋将魏颗,战胜秦军,建立功勋,晋景公将战功铭刻在钟上。后遂用
源见“克绍箕裘”。指继承家传事业。清顾炎武《哭归高士》诗:“及君复多材,儒流嗣弓冶。”
犹至亲骨肉之恩。《易.噬嗑.九二》:“噬肤灭鼻。”《汉书.董贤传》:“上册免大司马丁明,曰:‘有司致法将军请狱治,朕惟噬肤之恩未忍。’”噬( ㄕˋ shì 逝):咬:噬肤:犹切肤,形容关系密切。上
同“温家镜”。《五支玑》十七回:“多蒙岳父大人美意,家母感激不胜,即欲敬致一丝,以光温镜。”
同“羞哙伍”。《后汉书.党锢传序》:“桓 灵之间,主荒政缪,国命委于阉寺,士子羞与为伍。”见“羞与哙伍”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》:“逮桓灵之间,主政荒谬,国命委于阉寺,士子~。”【词语羞与为伍】 成语:
源见“履薄临深”。谓处险境而恐惧。清 姚士陛《摄生》诗:“不读黄 老书,渊冰宜战栗。”
元 吴莱《岁晚恍然有怀》诗:“小榻琴心展,长缨剑胆舒。”后以“剑胆琴心”比喻刚柔相济,任侠儒雅。清 新广东武生《黄萧养回头》:“剑胆琴心运意匠,推波助浪有奇方。”欧阳山《三家巷》二十:“这姓蒋的岂只有
《后汉书.郑弘传》“〔郑弘〕政有仁惠,民称苏息。迁淮阳太守”李贤注引三国 吴谢承《后汉书》:“弘消息繇赋,政不烦苛。行春天旱,随车致雨。白鹿方道,侠毂而行。弘怪问主簿黄国曰:‘鹿为吉为凶?’国拜贺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