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非作歹,违法乱纪。奸:坏事。科:法律。三国蜀汉诸葛亮《出师表》:“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。以昭陛下平明之理,不宜偏私,使内外异法也。”并列 奸,坏事;科,法令。干坏事,违犯法令。语
不生长五谷草木的地方,形容土地的贫瘠荒僻。《公羊传.宣公十二年》:“锡之不毛之地。”也简作“不毛”。《三国志.蜀志.诸葛亮传》:“故五月渡泸,深入不毛。”偏正 原指种不了五谷的地方。后泛指不长植物贫瘠
《后汉书.李膺传》及《后汉书.范滂传》载:东汉李膺、范滂两人均因党锢被害。因以“膺滂”为遭受党祸的典实。清龚鼎孳《秦淮社集白孟新有诗纪事和韵》:“十年兰艾天难问,诸子膺 滂事可怜。”清陈维崧《沁园春.
《汉书》卷四十四《淮南王传》:“淮南王安为人好书……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,作为《内书》二十一篇,《外书》甚众,又有《中篇》八卷,言神仙黄白之术,亦二十余万言。”“上使宗正以符节治王。未至,安自刑杀。”
《文选》卷五十六晋.潘安仁(岳)《杨仲武诔》:“潘杨之穆,有自来矣。”晋.潘岳妻杨氏,为杨绥(仲武)之姑,潘、杨两家属于世亲联姻。故后称姻亲关系为“潘杨”、“潘杨之穆”、“潘杨之好”。唐.孟浩然《送桓
宋遗民谢翱登西台(今浙江桐庐附近)哭祭文天祥,作《登西台恸哭记》:“魂朝往兮何极?暮归来兮关塞黑。化为朱鸟兮有咮(嘴)焉(何)食?”朱鸟,南方七个星宿的总称。即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张、翼、轸。因七宿联起象
《文选》卷二十七南朝齐.谢玄晖(朓)《晚登三山还望京邑》:“余霞散成绮,澄江静如练。”谢朓曾以绮之丽比拟晚霞。后用作咏霞之美好的典故。唐.唐彦谦《红叶》诗:“谢朓留霞绮,甘宁叶锦张。”
同“将无同”。宋程大昌《续演繁露.将毋同》:“王戎问老 庄、孔子异,阮瞻曰:‘将毋同。’不直云同而云‘将毋同’者,晋人语度自尔也。”鲁迅《中国小说史略》附录《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》二讲:“‘将毋同’三
《后汉书.刘玄传》:“刘玄字圣公,光武族兄也。……光武及兄伯升亦起舂陵,与诸部合兵而进。……号圣公为更始将军。众虽多而无所统一,诸将遂共议立更始为天子。……初,王莽败,唯未央宫被焚而已,其余宫馆一无所
《礼记.三年问》:“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。”五五相乘为二十五,汉时用以代称三年之丧。《隶释.汉堂邑令费凤碑》:“菲五五,缞杖其未除。”又《汉巴郡太守樊敏碑》:“遭离母忧,五五断仁。”【词语五五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