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不疑诬金

不疑诬金

指直不疑被冤诬盗金之故事。后以此典称赞人能宽容忍让;或指人遭诬蒙冤。直不疑,西汉南阳(今河南南阳)人,汉文帝时任郎(帝王侍从)官。有一次,与他同住的一个人告假回家,误将另外一个人的金带走。金主人发觉后,胡乱猜疑是直不疑所偷,直不疑立即承认偷金,并向金主人道歉,又去买金偿还。以后那个告假人返回,归还了他误带走的金,金主人恍然大悟,感到冤诬直不疑,非常惭愧。直不疑因此被称赞为德行仁厚之长者。此典又作“直生取疑”、“偷金”、“金有误持”、“直氏偷金枉”、“同舍持金”。

【出典】:

史记》卷103《万石张叔列传·直不疑》2770页:“直不疑者,南阳人也。为郎,事文帝。其同舍有告归,误持同舍郎金去。已而金主觉,妄意不疑,不疑谢有之,买金偿。而告归者来而归金,而前郎亡金者大惭,以此称为长者。”

【例句】:

南朝梁·江淹《诣建平王上书》:“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,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。” 唐·杜甫《赠裴南部》:“人皆知饮水,公辈不偷金。” 唐·柳宗元《弘农公以硕德伟材》:“璧非真盗客,金有误持郎。” 唐·刘长卿《按覆后归睦州》:“直氏偷金枉,于家决狱明。” 清·唐孙华《哭姜编修西溟》:“比邻窃铁真无罪,同舍持金别有郎。”


【典源】《史记·万石张叔列传》:“塞侯直不疑者,南阳人也。为郎,事文帝。其同舍有告归,误持同舍郎金去,已而金主觉,妄意不疑,不疑谢有之,买金偿。而告归者来而归金,而前郎亡金者大惭,以此称为长者。”《汉书·直不疑传》亦载。

【今译】 汉代直不疑,南阳人,汉文帝时任郎官。一次,与他同住的人告假归家,误将别人的金带走。金主发觉后,无端猜疑是直不疑所为,直立即承认道歉,买金偿还。后告假人返回归还其金,金主非常惭愧。直不疑因此被称为长者。

【释义】 后以此典称人宽容忍让; 或指遭诬蒙冤。

【典形】 不疑诬金、金有误持、同舍持金、偷金、直生取疑、直氏偷金枉。

【示例】

〔不疑诬金〕 明·唐寅《百忍歌》:“不疑诬金欺也忍,张公九世百般忍。”〔金有误持〕 唐·柳宗元《弘农公以硕德伟材》:“璧非真盗客,金有误持郎。”

〔同舍持金〕 清·唐孙华《哭姜编修西溟》:“比邻窃铁真无罪,同舍持金别有郎。”

〔偷金〕 唐·杜甫《赠裴南部》:“人皆知饮水,公辈不偷金。”

〔直生取疑〕 南朝梁·江淹《诣建平王上书》:“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,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。”

〔直氏偷金枉〕 唐·刘长卿《按覆后归睦州》:“直氏偷金枉,于家决狱明。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骂座人

    同“骂坐灌夫”。李光《感事寄秋叶用原韵》:“骂座人惟赢一死,叫阍客亦误三生。”

  • 伤鸟

    同“伤弓之鸟”。唐白居易《得微之到官后书备知通州之事》诗之四:“伤鸟有弦惊不定,卧龙无水动应难。”【词语伤鸟】   汉语大词典:伤鸟

  • 快刀斩乱丝

    《北齐书.文宣帝纪》:“高祖尝试观诸子意识,各使治乱丝,帝独抽刀斩之,曰:‘乱者须斩!’”后以“快刀斩乱丝”比喻以果断迅捷的手段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。钱钟书《围城》三:“恨自己心肠太软,没有快刀斩乱丝的

  • 空群冀北

    源见“马空冀北”。比喻人才被招揽已尽。明夏完淳《大哀赋》:“徙帐幕南,空群冀北。”

  • 谢舅

    源见“羊昙泪”。指羊昙之舅谢安。唐李商隐《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》:“之子夫君郑与裴,何甥谢舅当世才。”【词语谢舅】   汉语大词典:谢舅

  • 东山高卧

    唐.房玄龄等撰《晋书.谢安传》:“(谢安)寓居会稽,与王羲之及高阳许询、桑门支遁游处,出则渔弋山水,入则言咏属文,无处世意……征西大将军桓温请为司马,将发新亭,朝士咸送,中丞高崧戏之曰:‘卿累违朝旨,

  • 伯牙琴

    源见“伯牙鼓琴”。表示痛悼知音,惜其难遇。唐罗隐《重过随州忆故兵部李侍郎恩知因抒长句》:“庄周高论伯牙琴,闲夜思量泪满襟。”亦泛指能奏出妙曲的琴。清魏源《布水台下同僧观瀑》诗:“惜无伯牙琴,来写成连旨

  • 骖靳

    《左传.定公九年》:“吾从子,如骖之有靳。”杜预注:“靳,车中马也。猛不敢与书争,言己从书如骖马之随靳也。”后以“骖靳”喻前后相随。清李慈铭《越缦堂读书记.大云山房集》:“〔恽子居〕其文其学,殆与姚姬

  • 仄席

    同“侧席”。唐罗隐《送进士臧?下第后归池州》诗:“天子爱才虽仄席,诸生多病又沾襟。”唐崔涂《己亥岁感事》诗:“见说圣君能仄席,不知谁是请长缨。”【词语仄席】   汉语大词典:仄席

  • 纵囚

    《太平御览》卷六四二引《唐书》:“吕元膺为蕲州刺史,颇著恩信,尝岁终阅郡囚,囚有自告者曰:‘某有父母在,明日元正,不得相见。’因泣下。元膺悯焉,尽脱其械纵之,与为期。守吏曰:‘贼不可纵。’元膺曰:‘吾